【重要会议】我校召开两委全委会学习中央及省

2019-03-17

116日下午,我校党委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两位全委会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会议由党委书记熊传真主持,全体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参加。

 

会上,宣传部部长祝璇同志宣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传达了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武汉市文明创建的有关会议精神。组织部部长朱金广同志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党委书记熊传真发表重要讲话,她指出,《决定》是在深入调研、多次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直面回应了人民关心的敏感问题,对我国当前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有重要作用以法治为会议主题,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是我党高度重视,国家法治建设走向成熟的标志。熊书记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并提出四点要求:第一,加强学习,全面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第二,对照《决定》精神,全面检查工作中的学法、知法、守法情况,并以此为契机,进行全面清理;第三,增强法律意识,切实按章办事,依法行事;第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党内各项规章,并认真贯彻执行。

熊传真指出,《意见》是中共中央就“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第一次专门发文,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要求各院校认真学习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1989年十三届四种全会首次提出确定,1999年起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入法,现中共中央办公厅再次发文贯彻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重要作用。作为民办高校,我们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更好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针对武汉市文明创建工作,党委书记熊传真同志指出,我校要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力争达到省级文明标准。要以“文明创建”工作为契机,推进学校服务上水平,管理上层次,最终使学校的风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