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新办法出台

2019-03-17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学校于近期制定下发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并正式实施。

  据了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学生毕业、评优评先、入党推优的重要依据。与之前颁布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相比,新办法有了一系列实质性变化,从侧重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转变为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考核。考核项目涉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以及实践创新素质等多个方面,并在基本项目的基础上,设定了若干加分项目,以满足学生进行进一步素质拓展的要求,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

  另外,新办法还特别设定了单项素质一票否决项目和综合素质一票否决项目。对严重违纪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将实行单项或综合素质否决。凡被实行单项素质一票否决的同学,对应单项素质测评成绩直接记0分:凡被实行综合素质一票否决的同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直接记为“不合格”。其中,单项素质一票否决项目包括了擅自在外租房、在寝室内存放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等内容;而综合素质一票否决项目则包括了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等内容。

晏永水副校长说,新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引导、促进和规范学生工作的开展,使全校上下把育人工作的重点真正放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上,通过测评办法增强学生工作的导向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明确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目标责任,形成我校学生工作的新特色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