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学校构建“四个评教”体系 不

2019-03-17

113日,我校教学督导中心颁布《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借以进一步促进教学规范化管理。规定中,对教师综合测评采取“四个评教”体系,70分以下者将被亮“红黄牌”。

“四个评教”体系为学生评教、督导评教、同行评教和领导评教,综合权重比分别为40%30%15%15%。综合评测结果分为五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依照规定,如果综合测评为及格和不及格,将分别被亮黄牌和红牌,对于亮红牌或两次亮黄牌的老师将不能继续在校留任。此外,学生或督导给出了红牌或黄牌分数,则该教师综合测评成绩就直接为红牌或黄牌。如果亮第一张黄牌后,综合评教达到90分以上,则第一张黄牌取消。

我校教学督导中心主任孟凡定说,综合测评将每学期进行一次,设立该评教系统旨在促进学校教学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强化学风建设。“测评督导员必须是副高职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上岗督导员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并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地做好督导工作。”